为规范全县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确保证照齐全,合法合规经营,12月21日下午,罗山县文广旅局召开全县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集中约谈会。
此次约谈对象为11家未办理办学审核同意书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会议由罗山县文广旅局党组成员、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梅波主持,罗山县文广旅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永斌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上,针对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在办理办学审核同意书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集中商讨出了解决办法和解决途径。
会议要求,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要尽快办理办学审核同意书,确保证照齐全,合法合规经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内部消防安全要达标,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加强管理,各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要与学生(家长)签订《培训服务合同》,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诚信经营,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规范收费,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总费用不得超过5000元;不得从事隐形变异培训,不得从事学科类培训;举办艺术考级的务必在举办前和举办后进行备案。
会议强调,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要抓紧办理办学审核同意书,做到证照齐全,依法依规经营;要牢记安全无小事,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每一位学生和培训教师人身和财产安全;要积极配合县文广旅局行政监管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下一步,罗山县文广旅局将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行政执法监管力度,确保证照齐全,合法合规经营,切实维护广大学生和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促进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健康有序发展。(郝昱玮 彭莹莹 陶磊)
标签: